版权是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权利,相关的出版物都有着相应的版权,而版权也属于现在知识产权的一种,所以侵犯相关的版权就是侵犯相应的知识产权。
1.商标的版权转让。由于人身权利不可转让,在包括人身权利的情况下,版权转让仅指版权财产权利的转让。而在有些国家,比如苏联及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认为版权的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不可分,法律禁止版权转让,只允许授权使用;中国亦禁止卖绝版权。版权转让与授权使用的区别在于:
①版权转让后,原版权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
②版权转让后,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授权人则无此权利;
③版权转让后,受让人一般没有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
⑥版权转让一般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也必须登记。作品原件比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①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如果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②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如果发生署名权争议,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③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编辑部: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
④作者不得将第③条的转让权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⑤该论文在《中国空间科学技术》首次发表后,编辑部将向作者按《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的稿费标准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如果编辑部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⑥作者授权《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上作如下声明:未经《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作品。
⑦本刊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用期刊。同时,美国国际航空宇航文摘《IAA》、剑桥科学文摘《CSA》等国际检索机构均收录本刊,并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作者著作权的使用费与本刊的稿酬一次性付给,如果作者不同意将文章收录在以上摘刊或数据库中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⑧以上条款自作者将论文呈送《中国空间科学技术》编辑部起,如果没有特别声明即认为作者认同本约定的内容。
3.版权转让注意事项。版权转让是指版权人将版权中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是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版权的版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版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版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成为新的版权人。转让版权俗称“卖断”或“卖绝”版权,在允许转让版权的国家也只有财产权可以转让,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版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版权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
在有些国家,版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版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版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①版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比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②即使是单独的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比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③版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比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
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版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版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版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